|
|
|
第五問:請問在您的書中曾經說到,當一個男人娶妻、生子,買了房子,就應該在自己家供奉祖先。現在我都合乎這些條件,父母又沒有一起同住,可是父母原來居住的房子已有供奉祖先,是否一定要把祖先分火出來供奉呢? |
東霖 2006-09-20 |
|
|
當一個男人娶妻、生子後,又擁有了自己的房子,就是「樹大分枝」之時,應有責任及義務將祖先分火出來;此意味著祖德顯赫、宗支繁茂、家運昌榮。如果新居不迎奉祖先,祖靈容易干擾女主人的身體(逢年過節前後會有莫名的不舒服狀況)、情緒(不穩定亂發脾氣)、全家的財帛(現金莫名的花用、破財)之情形。祖先如同我們的長輩、父母,設置祖位就好像在新居中特別準備一間父母房一樣,讓父母來來去去有個安居之處,不設祖位如同不歡迎父母一樣,對祖先而言,當然會有所怨言,以致對子孫產生干擾。 |
|
|
|
|
|
|